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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5”] 市法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护航消费 司法守护民生

2026/03/16 3.6k 阅读 330 点赞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市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之力护航消费安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暖意融融、氛围热烈,法院干警早早布置好宣传阵地,悬挂醒目标语,摆放法律咨询台,普法手册、环保宣传袋、起诉状示范文本等整齐排列,吸引过往群众和周边商户纷纷驻足。“法官,我办的健身卡老板跑路了,钱能要回来吗?”“网购到假冒商品,该怎么留证据维权?”咨询声此起彼伏,干警们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群众诉求。

针对网络购物、预付卡消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高频消费纠纷,干警们用接地气的家常话拆解晦涩法条,结合儋州本地查处的假冒商品、不合格产品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醒群众警惕消费陷阱,明确商家诚信经营的法律责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此次宣传还融入知识产权普法,干警们为在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产品宣传等专业建议,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重点推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结合多元解纷机制,手把手指导群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有的认真翻阅宣传资料,有的围在咨询台积极提问,互动频繁。“这些宣传册太实用了,尤其是两状示范文本,以后遇到消费纠纷,再也不用慌了!”一位市民拿着宣传资料感慨道,对活动满意度颇高。

下一步,市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家隆  编辑熊铁辉  校对何石竹  审核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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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今日儋州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