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民政局第三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麦乃舜主持。
会上,传达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纪学习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麦乃舜同志指出,深入学习《条例》,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对我们社会救助岗位人员提升服务效能、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良好民政形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社会救助工作,直接关联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生的冷暖,作为社会救助工作者,我们的每一分努力,都直接关乎困难群众的切身福祉。因此,学习贯彻好《条例》不仅是对我们行为的规范,更是指引我们如何更好地服务人民、践行党的宗旨的重要指南。
麦乃舜同志要求,第一,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全党特别是党员干部提出的具体要求。它不仅仅是对错误行为的惩处规定,更是对我们保持党性纯洁、增强组织凝聚力、提升工作执行力的有力保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面对的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政策、分配资源时,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任何的违规违纪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到救助工作的效果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二,我们要紧密结合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将《条例》精神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无论是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还是在救助对象的审核确认上,或者是在救助措施的实施与反馈上,都要严格按照纪律规定操作,确保每一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我们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我,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确保救助工作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同时,我们还要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形成良好的党内监督氛围。鼓励和支持党员同志之间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醒、立即整改,防微杜渐,不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通过这种机制,促进我们社会救助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三,希望每位社会救助同志都能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仅自己学深悟透《条例》,还要带动周围同事共同学习,形成“学条例、守纪律、促工作”的良好风尚。
会议还部署做好省厅2023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检查迎检工作,中老年低保对象健康体检工作以及2024年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