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儋医保处字〔2026〕第9号 |
案件名称 | 儋州市那大镇番真村卫生室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规定案 |
被处罚人(单位) | 儋州市那大镇番真村卫生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813241846900312D6001 |
法定代表人 | 陆德文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该院存在欺诈骗保、一般违规、内部管理等3大类违规问题。 |
违反条款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 |
处罚决定 | 1.责令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退回违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5663.74元; 3.处虚假病情、诊断与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欺诈骗保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倍罚款22390.48元; 4.处分解收费等一般违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14468.5元的行政处罚。 |
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处罚机关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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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儋医保处字〔2026〕第9号
2026/01/04 8.3k 阅读 37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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