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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指山舰“回家”活动期间禁止 “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6/04/22 1.9w 阅读 358 点赞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五指山舰“回家”活动期间禁止

“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儋府〔2026〕30 号

五指山舰定于2026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停靠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我市将在此期间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保证活动期间广大市民游客人身和空域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等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在以下地点和时段内禁止飞行:

(一)禁飞区域: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半径范围2公里内上空区域;

(二)禁飞时间:2026年4月23日0时至4月27日24时。

因活动具有特殊性,禁飞期间,确需进行飞行活动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经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半径范围2公里上空区域擅自操控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22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今日儋州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