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儋州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幸福家园” 项目)要求,为更好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顺利开展,2023年8月16日下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召开儋州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协调推进会,邀请那大镇、南丰镇、排浦镇等镇分管领导参加。

会议上,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秘书长冯步卷重点讲解《2023年儋州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

那大镇、南丰镇、排浦镇会议现场讨论

市民政局副局长黄洋强调:各镇政府(办事处)负责指导村(社区)制定“幸福家园”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挖掘社会资源,由分管民政的领导主抓“幸福家园”项目,做好项目的推进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合格、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