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我委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委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我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我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2023年3月2日,巡察组召开意见反馈会后,团市委负责人立即于当天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学习传达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3个问题类别、12个问题逐一进行专题讨论,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切实把整改事项落实到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团市委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协调和落实整改工作。团市委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4月7日、4月28日、5月8日、7月4日、8月4日、8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团市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团市委负责人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分管领导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明确责任,强化推进
按市委巡察办的具体要求,我委针对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逐一细化、逐条分解,制定印发《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12个问题,明确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项项有回音,做到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
团市委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落实的阶段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落实中的主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反复研讨、会商部署,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分管部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高效推进。
(四)强化机制,举一反三
对于反馈意见中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团市委既强调在集中整改期间立行立改取得实质性成果,又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要求全委上下举一反三、深入反思,对相关、类似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和严格处置潜在的隐患,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立足长远,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经过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12个问题已有10个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抓紧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省(团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问题1:干部理论学习和贯彻精神落实不到位。李某、张某、许某等3名中层干部均不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5月10日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共青团提出的4点希望是什么;《团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落实情况报告》,光“喊号子”无动作,对如何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共青团成立100周年的讲话精神落到基层团委,没有具体措施和方案;2017年以来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1次;2022年1至11月团市委全体工作人员无人达到《儋州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每个学员每月学习积分不少于500分”的学习要求,9名在职党员中有7人年度积分低于800分。
整改措施:一是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内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列入2023年党支部党课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一次团务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团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内容的集中测试。三是制定《团市委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抓好今年的工作落实。四是印发《关于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每月学习积分不得少于500分。建立党支部学习微信群,要求党员干部将每日积分截图报微信群,每月一通报。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内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列入2023年党支部党课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开展学习。自巡察反馈后党支部会议开展学习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3次,书记会议开展19次。二是4月28日组织团市委机关16名干部职工开展了团务知识测试,满分90分,测试成绩均达70分以上。三是已制定团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团百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做好落实。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团市委机关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带头学,各基层团组织通过“青年大学习”平台普遍学。2、全方位普遍深入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于2023年5月邀请团省委副书记陈志远为名各领域优秀青年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专题宣讲会。通过红领巾讲解团、青年理论宣讲团等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等加强宣传报道。3、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全过程。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带团(队)建机制、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团教协作机制,确保党中央、省委明确的规定动作落实到位。4、以《儋州市推荐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抓手,通过出台《团市委兼职副书记年度业务考核评价办法》《儋州市直属基层团组织书记考核评议工作办法》《团市委机关各部室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级团组织考核督导机制。5、改革以来共指导40个基层团组织开展换届工作。指导6家两新组织新建团组织,新建各领域团工委3家,新建青年之家3个。6、小学分批入队完成率达到100%。7、持续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创业就业指导、婚恋交友、青年志愿服务等工作。四是已建党支部学习微信群,下发《关于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每周统计一次党员干部学习积分情况,自巡察反馈以来党员干部人均学习积分超1000分/月。五是今年5月组织基层团干、各领域优秀青年等开展儋州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宣讲会;6月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3年第一期“青马工程”培训班、2023年儋州市少先队辅导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青马工程”专题培训班;7月举办2023年儋州市乡村振兴青年联盟、致富能手暨“青马工程”培训班。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2:未及时变更“三定”方案职责。2022年2月28日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已变更其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截至2022年11月15日尚未向市委报告并更新“三定”职责内容。
整改措施:主动与市委编委办对接沟通,上报“三定”职责修改内容,持续跟踪市委编办后续工作。
整改成效:已向市委编办报送修改三定方案的请示,待市委编办过会后贯彻落实。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持续跟踪。
问题3:执行批示不到位。如2018年6月25日呈报市领导审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以下简称社工项目)时。
整改措施:根据儋洋一体化改革后青年工作需求要求落实招募社工人数,按16个乡镇、3个办事处共19个招聘岗位发布信息招募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
整改成效:2023年5月30日我委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并委托其开展社工招募。已于6月完成16个乡镇、3个办事处共19名社工招聘工作,并按要求将社工分配到各乡镇办事处开展工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4:少先队工作开展主动性不足。2021年11月市委常委会决定按每名少先队员10元给予团市委工作经费,全市11.2万人应拨付少先队工作经费112万元,因不及时办理申请预算经费,团市委少先队工作推进无力,2022年10月26日被团省委督导发现指出,截至2022年12月11日少先队工作部分经费10万元才到账,因经费不到位少先队工作推进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年初根据全市少先队员人数,研究制定儋州市少先队工作经费年度预算,跟踪落实预算批准情况,确保少先队工作经费有保障;二是抓好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每年主动向市委汇报少先队工作不少于1次;四是召开市少工委全会,研究全市少先队工作;五是定期组织开展外出学习考察交流少先队工作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做好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积极向市政府申请2023年少先队工作经费,为少先队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3年获市政府支持经费9.5万元。二是向市委专题汇报少先队工作。2022年11月15日,向十三届市委常委会(洋浦工委)第53次会议专题汇报了儋州市少先队工作情况。三是推动市委出台《中共儋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并于11月16日印发。四是加强市委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聘请市委常委、秘书长吴清高同志担任市少工委名誉主任并举行市少工委名誉主任聘任仪式,明确由市政府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五是组织召开市少工委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2023年3月16日召开市少工委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儋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总结市少工委四届一次全会以来儋州市少先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儋州市第四届工作委员会委员卸职替补和增补的决定(草案)》《中国少年先锋队儋州市第四届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调整决定(草案)》。六是开展外出学习考察交流少先队工作活动。2023年3月31日组织我市部分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10余人赴海口市三所学校学习考察少先队工作,观摩学习其他市县少先队亮点工作和阵地建设,围绕少先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制约少先队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座谈交流。七是召开儋州市少先队工作座谈会。2023年3月16日组织儋州市少先队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团市委书记主持,总结我市少先队工作经验,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少先队专业化水平。八是加强团教协作。加强与市教育局的紧密联系和共同协作,进一步推动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2023年6月27日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2023年儋州市团教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儋州市团教协作制度》,并现场研究讨论解决《团教协作会议工作清单》内容。九是走访调研儋州洋浦中小学校少先队工作,2023年4月6日团市委书记带队赴洋浦中小学校调研,发现我市少先队工作存在问题,听取学校对团市委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全市少先队工作水平。十是举办离队入团集中示范活动。2023年5月15日,团市委联合市少工委举办离队入团集中示范活动,全市各中小学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代表、即将离队入团学生代表、学生家长等共计200余人参加,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加强我市青少年团队衔接教育,助力学生从少先队员到团员角色的转换,全面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走深走实。十一是举办少先队新队员入队仪式集中示范活动。2023年5月30日,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在那大实验小学茶山校区举办“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儋州市2023年少先队新队员入队仪式集中示范活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代表、家长等共计350余人参加活动,让新队员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爱党爱队教育,也进一步明确了肩负的光荣使命。十二是“六一”期间,联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少先队开展“三优”表扬活动、“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新队员入队仪式、“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少先队主题队课、“红领巾讲解员”实践活动、聘请校外辅导员、“小手拉大手,创文巩卫有你我”志愿服务活动、“护苗”法制宣传活动、“我与队旗、队徽合个影”活动、关爱慰问困难家庭儿童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庆祝“六一”活动。十三是为切实把全市少先队辅导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来,2023年6月30日举办2023年儋州市少先队辅导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第二期“青马工程”专题培训班,全市各级团干部、市青联委员、少先队辅导员、青年理论宣讲团和红领巾讲解团成员等共计3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十四是2023年暑期,联合市暖乡大学生志愿服务协会计划在木棠镇松林小学等16所小学开展以“暖乡暑期夏令营,青年志愿儋州行”为主题的暑期公益夏令营活动,丰富少先队暑期生活。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问题5:对项目采购监督不到位。社工项目每年预算100万元,至2022年已采购4年,共400万元,均由海联中心中标。三度中心参与2019年12月、2022年1月社工项目投标,三度中心法人刘某同时又是海联中心聘用员工,网上发出公告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已明确,其投标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要求,未得到团市委监督和制止。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确保项目采购、招标等工作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按《关于推动海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规定,落实青少年事务社工项目有关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11日印发《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按制度开展相关项目招投标工作。二是2023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现已启动,并按照《关于落实海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基层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海南省物价管理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文件要求,落实招投标工作。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6:助学金发放未按程序严格把关执行。如2020年高考生王某和王某某两名学生,申请助学金家庭居住材料是木棠镇谭乐村无人居住的破旧老家图片,但实际住在那大镇西干社区;2020年高考生符某,在申请助学金时提供的困难证明没有大成镇推赛村委会盖章,仅有证明人签名;2021年高考生王殿府不在助学金公示名单中却领到助学金。
整改措施:一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当时涉及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联系学生符某,并要求村委会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是否重新出具困难证明材料。三是建立健全《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办法》,并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于材料不齐或不完善的,告知学生补齐,告知后仍材料不齐的,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资助程序,走访核实助学金申请学子家庭情况后,执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发放助学金。
整改成效:一是涉及的干部于3月9日上交了检讨书,分管领导于6月5日对该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联系学生符某核实家庭情况,同时村委会已重新出具困难证明并盖章。三是2023年5月9日经书记会审议通过《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办法》,《办法》对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工作。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7:重要材料保管不善。如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材料随意堆放,2018年11月-2019年11月的社工采购项目招标备案资料、2021年公示发放希望工程助学金的65名学生纸质审批材料及“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办法”遗失。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材料的整理归纳,并将材料放置档案柜存放,定期进行清理。二是建立健全《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办法》。三是自2023年新一年度项目开始运作起,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项目档案整理归纳,统一按年度收集项目各类材料,并将材料放置档案柜存放。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已将2022年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材料归纳整理,设置材料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二是2023年5月9日经书记会审议通过《儋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办法》,《办法》对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工作。三是清点2019年至2022年项目档案,加强档案归纳整理,按年度收集项目各项材料,列好清单目录,将材料放置档案柜存放,定期清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8:信访工作不规范。如对2022年6月22日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仅是在信访系统上直接回复,没有用文号制发文件送达信访人,最终信访人评价仅有“基本满意”,另有2件信访件没有录入信访系统。
整改措施:完善团市委信访工作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10日印发《团市委信访工作制度》,经团市委书记会议讨论通过实施,规范答复流程。二是截至目前,2023年团市委信访接访件为2件,已按照《团市委信访工作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制度实施,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并按信访事项将答复内容形成意见书(带文号)送达信访人,将处理结果及时录入信访系统。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问题9:党支部会议记录不严肃。2021年5月11日至7月5日以大间距“练字式”记录“三会一课”14次。
整改措施:一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当时涉及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今后记录各类会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会议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工整的做好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6月5日由分管领导对涉及的1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3月16日召开党支部会议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查学习记录本,在今后记录各类会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会议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工整的做好记录,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10:制度建设不完善。《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规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跟踪制度》《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实施时间不明确。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规定》。二是制定《2023年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三是制定《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10日修订《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规定》,并经书记会议同意实施,按规定落实报销接待费用。二是2023年5月9日经书记会审议通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相关要求、开展时间等内容。三是2023年5月9日经书记会审议通过《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度保障、责任追究、实施时间等内容。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问题1:儋州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圆梦基金会)管理混乱。圆梦基金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银行账号接受捐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计人员设置未按《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设置,未按《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会议;自2020年11月23日成立圆梦基金会以来财务开支未做账,亦未装订凭证。
整改措施:一是删除微信公众号上关于公布捐款账号的推文。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倡议书上公布省青基会的网上捐款链接,通过省青基会的网上捐款链接捐款给我市希望工程。二是督促市青基会按照《儋州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要求,对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计人员进行设置,并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三是督促市青基会按照《儋州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要求,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基金会财务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已删除公布市青基会捐款账号的微信公众号文章。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儋州市希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圆梦行动的通知》,市政府于2023年3月20日下发通知,通知文件公布省青基会网上捐款链接。今后将加强对市青基会筹款监管,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此类错误。二是2023年3月向市青基会去函,要求其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市青基会已于6月12日召开理事会重新选举秘书长。三是市青基会已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市青基会成立以来至2022年底的支出做账并装订凭证,已于2023年5月完成。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各项购买服务项目监管薄弱,资金一拨了之。如2021年助力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项目,8月已开展服务直到11月才询价补签服务协议手续,未按经费预算购买志愿者保险2.565万元,预算税费2.837万元实际开支仅830元,志愿者补贴34.2万元全部采用现金发放,《补贴签领表》经手人和审核人未签名;2021年1-12月那大镇先锋社区志愿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开展约定服务不足却足额领取项目资金;2020年11月购买预防校园霸凌及毒品侵害宣传活动项目,与每年100万元的社工项目内容部分重叠,增加财政支出等。
整改措施:一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当时涉及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专人与承办方一起查证2021年创文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根据协议要求和实际情况,要求承办方完善经费使用的有关手续、补充完善有关材料。三是制定有关制度,强化事前监督作用。今后加大对志愿服务、预防校园霸凌、禁毒、防溺水、普法等活动购买服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购买服务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四是要求先锋社区志愿服务站运营方补齐未按协议内容开展的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6月5日由分管领导对涉及的2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专人与承办方一起查证2021年创文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根据协议要求和实际情况,承办方已提供经费使用有关材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纳税凭证、经办人和审核人已补签名的《补贴签领表》、有关物资购买收据、发票、志愿者物资签领等。三是2023年5月11日印发《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今后严格落实《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通过党建、年检、抽查、执法、评估、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志愿服务、预防校园霸凌、禁毒、防溺水、普法等活动购买服务的监管力度。完善合同、协议条款,如:涉及志愿服务的协议必须明确写出要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涉及税费的协议要写明,税费支出以承办方按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税费为准,如预算有剩余,则将剩余税费预算在支付尾款时相应扣除。四是已于2023年6月10日开展了儿童健康成长“防拐卖”志愿服务活动,针对青少年预防伤害教育举行宣传活动,受教育青少年约70人次;计划6月17日开展儿童健康成长“防自然灾害”志愿服务活动。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四、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抓手,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
团市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紧紧抓住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个问题类别、12个问题,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着力建章立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机关内部、系统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23831303;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伏波西路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二楼组织部,邮政编码:571700;电子邮箱:dztw5698@163.com。
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