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质安站积极开展双节前在建工程质量与
安全工作综合大检查
为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及全年工地安全生产平稳,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对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的部署,我站将于9月18日至28日开展2023年建筑工地“质量月”暨“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9月18日上午8点半,市住建局副局长郭旺同志主持了质量月启动会议暨国庆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市质安站全体监督员及共保体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郭旺副局长传达了近期《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部署质量月暨国庆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如下要求:1、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2、检查组对受检工程检查结束后,现场反馈检查情况;3、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的,向责任单位下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告知书》限期整改;4、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项目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整改回复或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我站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项目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做不良行为记录及扣分处理;5、检查并填写《2023年“质量月”检查评分表》,在检查结束后对全市在建项目得分进行统计,得分最低的三个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扣分处理,评分最高的三个项目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加分处理,以此提高施工企业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分别由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截止到9月19日16:00,累计下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告知书》27份,排查隐患234条,其中质量隐患6条、安全隐患190条、其他隐患38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改正,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为中秋及国庆期间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