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月27日上午,儋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会议,召开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
会议由综合党委书记麦乃舜同志主持,社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麦乃舜同志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省委常委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会议还解读《中共儋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部署对下一步工作。
麦乃舜强调,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麦乃舜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动员令”,是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更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