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儋州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自今年11月30日前开始统一实施,这是我市又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
我市作为2015年新增的全国城市第三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省农垦那大医院等市级公立医院按本方案执行,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任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
《方案》提出,试点改革基本目标是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转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整体水平效率明显提高;区域内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方案》还提出,鼓励社会办医,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医保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上联下沉,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