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
《儋州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单位起草了《儋州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共计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8383945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儋州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单位/姓名”。
2. 书面信函:请邮寄至详细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新苑花园(儋州工业园那大办事处),邮编:571700,信封注明“《儋州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3. 传真:传真号码:0898-23258258。
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便沟通联系。
三、其他事项
1. 提出意见建议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操作性,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2. 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四、附件
《儋州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
儋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