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2025年以来至今,我局及市海岸警察等部门分别在本市白马井、新州、排浦、海头、干冲、新英湾、三都、光村、峨蔓、天角潭等地依法查扣一批无船名船号及其他标识、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为了有效治理“三无”船舶,维护水域安全和管理秩序,我局于2026年1月29日发布认领公告,并于2026年2月4日在网站公开发布,要求该批船舶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船舶证书或其他证明船舶权属的相关材料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认领,但至今无人联系认领。现我局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该批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作出没收处罚。
特此公告。
电话:23657988
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涌泉大街1号
附件:查扣的“三无”船舶照片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