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涉及我局整改任务是:组织实施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北部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已更名为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24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5年底完成项目建设。针对镜湖水质黑臭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谋划了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该工程于2024年5月9日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25年9月29日开工建设。以整改目标为导向,项目开工后优先开展镜湖周边生活污水截流和湖底清淤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业主单位建设的儋州市镜湖公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于2024年12月27日完工后实现无生活污水直排镜湖;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开展镜湖清淤工作,镜湖清淤工程于2025年12月20日完工。该项措施已完成整改。现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86)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8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水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8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86):组织实施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北部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已更名为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24年8月底开工建设;2025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
整改牵头单位 | 儋州市水务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儋州市水务局 电话:0898-23332126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验收意见 | 符合销号条件 |
工作成效 | 为巩固镜湖水体治理成效,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于2025年9月29日开工建设,结合整改发现问题和整改目标,项目开工后优先开工建设镜湖清淤工程,该工程于2025年12月20日完工。该项措施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