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办拟关于发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新基村宅地基补偿款(羊少英户)与羊少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监督电话: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0898-23260360(请于工作日期间拨打)
附件:
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新基村宅地基补偿款(羊少英户)与羊少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公示表.xls
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