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阳光征地搬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发放乙烯项目安全防护范围搬迁涉及青苗补偿款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口头等形式向三都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反映。
特此公示。
三都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898-23260360
附件
乙烯项目安全防护范围搬迁涉及青苗补偿套算表(羊为家、羊为法).xlsx
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2026年3月31日
为推进阳光征地搬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发放乙烯项目安全防护范围搬迁涉及青苗补偿款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口头等形式向三都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反映。
特此公示。
三都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898-23260360
附件
乙烯项目安全防护范围搬迁涉及青苗补偿套算表(羊为家、羊为法).xlsx
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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