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领公告
2025年以来至今,我局及市海岸警察等部门分别在本市白马井、新州、排浦、海头、干冲、新英湾、三都、光村、峨蔓、天角潭等地依法查扣一批无船名船号及其他标识、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现暂存于白马井中心渔港码头(三沙码头),因无法确定船舶所有人,为查清事实,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船舶予以公告,请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船舶证书或其他证明船舶权属的相关材料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认领(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涌泉大街1号)。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联系人:吴冠任,联系电话:23657988)
附件:查获的无船名船号及其他标识、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照片(已对船舶进行了编号)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4日